不请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不将手机(包括其它具备无线电接收功能的设备)、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违禁物品带入考点考场,进入考场后手机无论是否开机、使用,均按作弊论处。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旁窥抄袭、私换物品,不带走试卷、答卷、草稿纸。
请严格按指令行事,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终了信号发出后不答题;全国统考科目每科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不得提前交卷。无视规则、僭越法纪者必将受到严惩,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难以抹去的污点。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取消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暂停参加该项考试或各项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等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直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希望你们不轻信传言,不散布谣言。每年高考期间,总有一些“培训机构”“助考中介”通过各种方式散布所谓的“真题”“答案”“包过”等虚假信息,请切勿轻信这些以非法聚敛钱财为目的欺骗性信息和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未经核实的涉考信息切勿在朋友圈、贴吧等互联网平台上随意发布、以讹传讹。发现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可向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举报或寻求帮助,也可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打击涉考培训机构违法行为等活动,坚持有诉必应、有案必查,不放过任何一条可疑线索,不放过任何一个违纪人员,强力保持对违规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