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以下扰乱考试秩序行为之一的,将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按时领取高考准考证。在校考生准考证统一由学校发放,社会考生准考证按照考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领取时间按时领取。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
确保带齐证件文具。考生须凭“两证”(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进入考点。考试的前一天,考生应将准考证、身份证和必需的考试用品(2B铅笔、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准备好装入透明材质的文具袋,将文具用品准备双份备用。考生出发前,家长应再次提醒考生带齐考试证件和考试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