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尽量于5月24日前(即考前14天)到达考点所在地。
二、5月8日00:00-5月9日12:00前,进行第一次健康打卡。
三、5月14日22:00-5月16日12:00前,进行第二次健康打卡。
四、从5月23日开始到6月9日结束,每日14:00-第二日12:00前,每天进行一次打卡。
五、凡未履行以上要求,影响备考、考试等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1.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中高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隔离点考场、医院考场等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验证。
2.考生在考试期间突然发热(体温不低于37.3℃)或者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有身体状况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经综合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