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如实向考点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应届毕业生向学校报告)个人行程轨迹、健康状况和滞留状态,积极配合做好滞留考生摸排和考前14天健康监测,按当地要求做好考试防疫准备。
2.请当前在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高考结束前不要离开当地,不前往重点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有疫情报告地区、外溢风险较高地区和省内边境县(市),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3.请滞留外地的考生分别于5月8日、5月15日当天12:00前主动向考点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届毕业生向学校报告)报告滞留状态,并按照当地要求,至少提前14天(5月24日前)返回考点所在地,为不影响正常考试,建议尽早返回。滞留在涉疫地区的考生在遵守防疫要求的情况下尽快返回。返回考生应按要求及时向当地社区和招生考试机构报告(应届毕业生向学校报告),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4.请广大考生珍惜考试机会,如实申报个人情况。因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如实报告个人行程轨迹、健康状况和滞留状态或拒绝配合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及学校进行摸排和健康监测的,可能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5.省招生考试院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发布考试防疫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ynzs.cn/)、官方微信(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考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和公告。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除准考证、身份证、核酸检测证明、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诚信考试承诺书外,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无封套橡皮等)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