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时返回报名所在地。滞留考生要及时关注当前所在地及报名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须于5月24日前(高考前14天)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备考,以免因疫情变化影响参加高考。滞留考生返回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须向报名学校或县(市、区)招办进行报备。
2.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从5月24日至高考结束前,考生要做好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情况。考生及共同居住人要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减少流动和聚集,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
3.配合做好健康筛查。滞留考生及家长应保持高考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主动配合报名学校或县(市、区)招办做好健康筛查及信息摸排工作。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等特殊情况的考生,须第一时间报告报名学校或者县(市、区)招办。
4.如实报告有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谎报瞒报滞留信息、滞留信息造假、拒绝配合滞留信息摸排等,造成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故意谎报瞒报涉疫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5.随时关注防疫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以及各地招办、考点、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提醒,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要求,如有疑问可联系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
请广大考生调整好心态,合理安排学习计划,注意作息规律,保持健康饮食,以最好的状态备战高考。
1.考生要严格遵守报名所在地考试防疫要求,从5月24日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在校生由班主任签字,非在校生(含社会考生)由家长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2.从5月24日起,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高考报名所在地,考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应避免到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保持两点一线。
3.目前仍滞留高考报名所在地以外的考生务必于5月24日前返回,并及时与所在中学或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按高考报名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4.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第一天考试时凭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等防疫材料进入考点,考生要提前准备好相关防疫材料。
5.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旗)、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健康码或行程卡异常的,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向所在中学或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6.赴考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人员间距。就近住宿的考生,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