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依据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口罩,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本场考试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报告)、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配合工作人员有序接受进入考点前的体温测量,并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距,体温低于37.3℃的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教育部门、招考办依据经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因不按规定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及相关材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3.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由考点当地的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转移到同一考点内的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