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的是,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简单来说,就是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 20 分。
规定中强调,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须经过本人申报,省、省辖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部门审核并逐级公示后方予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 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 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投档是录取的第一步,高校录取一般有四步
1、投档,即把符合该院校招生分数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投递到该院校
2、拟录取,即院校觉得考生符合录取要求,准备录取
3、录取,把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到该院校,即代表已经录取
4、退档,省级招生办投档的比例是1:1.1,部分院校为1:1.2,即院校招生计划假如为100人,投档的比例则为110人。那么就会有10个人不能录取,这些档案会被退回到省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