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总结起来就是16个字,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
第一步 排序 :将所有满足该批次分数线的考生,分别按文科和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使每个考生都有自己的位置。也就是排队,文科一列队伍,理科一列队伍。如果在文理科排序中出现总分相同,则看单科分数,其顺序为:
文科:语文、文综、数学、英语
理科:数学、理综、语文、英语(江苏是不论文理,均取语数英总和)
第二步 检索分档 :将考生档案分到学校的数据库档案中。由计算机将排好序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逐个进行检索,检索到的考生,对其所填的各志愿的高校依次进行检索判断,当某一高校已分得的档案数小于应投档数时,则将档案分到该校档案数据库。如该校档案库中的档案数已达到应投档数时,则对下一志愿高校进行检索判断。一旦检索到有符合条件的高校,不再对其后志愿检索。
第三步 投档 :当该批次所有满足条件的考生的档案检索完毕后,通过网上对分好的档案投往高校。这个过程是一次性、同时完成的。高校只能看到考生填报自己高校的志愿,看不到考生填报的其他志愿情况,对于高校来说,所有投档来的考生都是一志愿报考本校。
第四步 录取 :这个过程主要是在高校进行。高校根据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对考生进行录取。
第五步 确认高校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结束以后,对已录取的考生通过网上回传给市教育考试院进行确认,并办理录取手续。对未录取考生的档案传回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通知本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进入征求志愿环节。
平行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平行志愿并非平等志愿,考生志愿无论是检索还是投档都是有先后顺序的,并按照志愿A、B、C、D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将不再检索其他志愿。如果某位考生的投档分数符合A院校投档条件,则会向A院校投档,在此情况下,该生的投档分数即使符合B、C、D等院校的投档条件,也不会再被检索和投档。更不会反向检索投档,如先检索D,再检索C或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