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汉语和藏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
语文、数学、外语、汉语、藏语文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凡使用汉语试卷的考生必须考藏语文,其汉语和藏语文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作为语文成绩。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
每科目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5分钟),监考员甲、乙共同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后直入考场。
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核对《准考证》及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指导考生对号入座。在第一科考试前20分钟,监考员应认真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及考试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