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卷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满分为100分,以卷面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2”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是按照分数排名的百分比而非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的一种方法,只用于选考科目的成绩统计。考生各科成绩,以当次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以各科“必考题70分+加试题30分”卷面得分为依据,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
选考合格才能赋分;而选考的分数,也不代表高考最终得分。赋分的关键在于,要明白你选考的分数在全部考生(同一科目)中的排名。根据这个排名区间确定所在的等级。然后根据等级,赋以对应的分数,计入高考成绩。经过这一套流程下来。你的高考最终成绩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