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二)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原则上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三)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不过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免费师范生毕业后不履行协议须交违约金。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