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动员
主要由地方各级教育行政、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组织实施。利用空军提供的宣传提纲、招飞问答、自荐等材料、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和考生家长积极支持招飞工作,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报考空军航空大学。
二、组织报名
由学校组织实施。考生符合条件并征得家长同意后自愿报名。经所在班主任推荐,报学校审查同意后,填写《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
三、确定预选对象
主要由空军招飞工作局各选拔中心和体检队派出预选组,在地(市)设置的初检站实施。考生持《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出生证明),由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初检站参加预选。各选拔中心预选组对考生进行身体和心理初检,以及政治、文化情况初审,合格者发给《招飞准检证》。
四、体格检查
经预选合格的考生,持《招飞准检证》由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中心检测站接受全面体格检查。
全面体格检查由空军体检专业人员按国防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进行。
五、心理选拔
考生体格检查合格后参加心理检测,由空军心理选拔专业人员按国军标《招收飞行学员心理检查要求与方法》进行心理选拔。
六、政治审查
考生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合格后进入政治审查。由选拔中心和地方公安部门按照飞行学员政治条件规定的要求共同组织实施,学校和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给予协助。
七、文化考试
考生体格检查、心理检测、政治审查合格后,由所在学校组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八、审批录取
空军航空大学实施提前单独录取,录取分数线由空军招飞工作局划定。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政治、身体、心理等方面都合格的考生实行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发给《空军航空大学录取通知书》。
(一)普通高校大学生
选拔对象为理工类本科毕业班男性学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本人必须是经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二)军校大学生
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军队院校理工、指挥类应届本、专科男性青年学生学员和专科生男性士兵学员。本科生青年学生学员和专科生士兵学员年 龄不超过24周岁,专科生青年学生学员不超过23周岁,未婚。
(三)应届高中毕业生
1、年龄:16-19周岁,出生年月按公历计算。
2、考生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系招收年度应届高中毕业学生(不招复读生)。
3、考生必须有招收任务所在省(市)的正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