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理工类:设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6个批次。
艺术类:设提前本科单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单志愿、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5个批次。
体育类:设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等3个批次。
三校生类:三校生文理类和三校生艺术类分别设本科、高职2个批次录取。
1、本科提前批:军事类院校设置10个平行志愿
军事类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非军事类院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定向:设6个平行志愿(公安定向最先投档,志愿须填报在A栏;其余院校平行投档)。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第一本科批:设置10个平行志愿
设1个特殊选拔单志愿,针对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安排在一、二本对应批次正式投档前投档。
设10个一本院校平行志愿(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3、第二本科批:设置10个平行志愿
设10个二本院校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4、高职(专科)提前批:直招士官院校设置10个平行志愿
直招士官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其他列入该批次院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5、高职(专科)批:设置10个平行志愿
包括除提前批高职(专科)以外的所有招收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