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志愿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填报,首次志愿填报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根据录取进程进行安排。
高职(专科)志愿志愿填报时间:7月21日至7月22日
本科招生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每个志愿一般设置6个志愿专业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调剂”选项(本科提前批普通类B段除外)。
专科招生设置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段和普通类B段不设置征集志愿。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
参加本科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学考等级考成绩构成,总成绩满分值为750分。高校将统一高考成绩、学考等级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高职(专科)阶段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专科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中选定2门作为资格要求,考生相应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能投档。专科录取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