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专业录取规则是平行志愿,指考生所选A、B、C、D等志愿,他们之间是平行关系。将达到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依次检索。
2、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而传统的顺序志愿则是根据“志愿优先,按分排序”。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3、对六门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1、档案投给院校。
2、院校下载投档信息,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
3、如果院校不予录取,院校会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4、如果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会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5、录取待审,院校会拟录取名单交给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6、录取名册通过省招办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加盖录取专用章。
7、下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