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成绩和综合质量评估结果不会转换为成绩,也不会占高考总成绩,但是,综合能力评估表中会包含学考成绩,并将其与电子文件以及其他综合质量评估结果一起提供给招生学院。学考分数过了投档线的,招生院校将对学生的高考成绩,学考成绩和综合质量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学考,全称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和家长都不可小觑的考试,因为它的成绩直接影响到高考的录取结果。学考的成绩,在高考录取中不影响高考分数,但在录取中有参考作用。按照现行高考制度,在高考录取中,高考成绩仍然是划定各批次分数线和各校投档线的唯一标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折合成分数、不在高考总分中占权重。
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会计入综合素质评价表,与其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并随电子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对学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院校也可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学考成绩提出等级要求。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同一学科两次或以上考试且取得考试等级的,考生可用获得的最高等级成绩报考普通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