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当若干名普通类考生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含政策照顾)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三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全部相同者同时投档。
在津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在津招生的普通高职院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
在津招生的艺术类、体育类高校(专业),分别按照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应的招生办法实施录取。
误区:平行不必考虑志愿顺序
纠正:平行志愿仍是有顺序的。
录取时,将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优先”同时,也要遵循考生志愿顺序。
具体操作步骤为:
第一步: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比如最高分是380分,则先录380分的考生,再录372分的考生,再录370分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二步:每个考生录取时,按顺序检索志愿,如考分够1学校,就录到1学校,如不够,则看2学校,依此类推......这样就相当于考生—次选择了多个第—志愿,扩大了选择范围。
假设甲考生今年高考成绩为380分,在录取时,满足了全部志愿的录取要求,即使第2、第3志愿的录取成绩都比第1个学校高,但甲考生只能被第1志愿学校录取。所以说,平行志愿也是有顺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