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充分了解院校招生章程的基础上,结合自己成绩、身体条件、本人志向等,在志愿《预填表》上先整理填好自己的志愿。《预填表》由学校发放,考生也可以自行在本省招生考试网公告栏中自行下载打印。
2.在填报时间段内,按照事先填好的志愿预填表内容,由考生本人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志愿录入完成核对无误后提交。志愿信息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修改。因考生录入错误导致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志愿信息提交后,确认点管理人员通过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现场打印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
考生未按要求按时签字确认的,或由他人代为签字造成影响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1.参加征集志愿前,考生最好查询一下自己的录取状态,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
2.考生要注意关注省市招办官网、官微等渠道公布的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招办规定的网站完成填报,逾期则不能再填报。
3.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同时要符合院校和专业的报考及体检要求。
4.考生选报征集志愿时要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扎堆”落选的问题。有的考生认为参加征集志愿的高校在正常投档时没能录满,那征集志愿时的录取分数一定会有所降低,其实不一定,高校的录取分数是否降低,取决于缺额的高校计划的数量和报考人数。如果征集志愿时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报考比较集中,可能会出现录取分数上涨的情况。
5.考生参加征集志愿时要谨慎选择,考虑清楚所报院校剩余的专业自己能否接受,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