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各省级招办应在提前批次录取开始前完成录取备案。破格录取的考生,按照高校招生简章公布办法进行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有关高校须于7月5日前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7月5日前,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公示录取标准。
一类考生
按照高考、校考及综合素质评价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总分*85+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校考及综合素质评价总分*15。
二类考生
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可破格录取。“强基计划”录取批次,应属于本科提前批,在普通批次(本科一批)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