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每批招生计划数(含公费生招生数和择校生招生数)的一定比例,划定该批的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在每批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的先后次序,按学业考试七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投档时,分别按公费计划数对应公费志愿、择校计划数对应择校志愿,先投第一志愿,若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三)每批设“高分优先投档线”,对高分考生按其志愿优先投档;
(四)对于在两个不同批次安排了招生计划的学校,若在前一批投档最低控制分数上未完成该批招生计划,其剩余计划数并入该校后一批次计划完成。若招生学校在后一批次的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由市招考办调整该校的投档控制分数线直至完成其招生计划。
(五)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是按各区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投档。
(六)招生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对所有投档的考生均必须被录取,不得退档。
1、投档,即把符合该院校招生分数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投递到该院校
2、拟录取,即院校觉得考生符合录取要求,准备录取
3、录取,把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到该院校,即代表已经录取
4、退档,省级招生办投档的比例是1:1.1,部分院校为1:1.2,即院校招生计划假如为100人,投档的比例则为110人。那么就会有10个人不能录取,这些档案会被退回到省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