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条件:高中毕业生,男女均可,年龄不超过20周岁,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条件: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无纹身、刺字。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
3、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
4、文化条件:学生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预估成绩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以上。
1、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
7、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病(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
8、口吃(结巴)。
9、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十二岁后仍有尿床现象。
10、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
11、乘车(船)恶心、呕吐。
12、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
13、明显斜视。
14、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