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的前提下,按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4倍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末位同分均入围)。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且入围专业为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考生入围专业确定后不得更改,并以入围专业作为最终的专业志愿进入考核环节。
6月26日前完成强基计划入围工作,并公示入围标准。我校届时将同步发布考核具体安排,请入围考生留意我校本科生招生办网站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