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采用到校现场测试的方式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体质测试,同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价。考生须按要求报到方可参加我校考核;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我校全部考核测试环节,学校考核成绩方为有效。学校考核(含报到)于6月30日至7月2日之间进行,考生须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学校考核,具体报到及考试安排详见我校在考试前发布的考试须知。
1.专业综合测试
各招生专业综合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兴趣志向、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内容,采用专家与考生“多对一”测试评分形式,全程录音录像。我校将对考生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学校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专业综合测试环节的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须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参加者校考成绩视为无效。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者须提交相关证明,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体质测试。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质测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