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收的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三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在校学费由国家承担,学习时间为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外,还享受有关特殊待遇,包括航空飞行专业岗位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空军航空大学毕业后,高中生和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获大学本科学历、授学士学位,并任命为副连职军官;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再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并任命为正连职军官。
如因身体或技术停飞,高中生飞行学员停飞后,根据本人素质且具备培养为地面军官条件的,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停飞后,根据本人意愿可退伍回原普通高校继续学习;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停飞后,符合地面军官条件的,可直接任命为地面军官,也可根据本人意愿作退伍安排。
一是“四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空军工程大学等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二是“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