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面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呼吸治疗科(组)、ICU、呼吸科、急诊科、辅助医疗(如肺功能检查、睡眠监测与治疗、支气管镜检查、高压氧治疗等)、康复医疗中心、社区医疗中心,从事呼吸治疗工作。
由于国内长期以来过度重视临床医学教育,忽视医学相关类专业人才培养。近几年来,国立医科院校仍多按传统体制惯性运行,专业设置受到限制,缺少市场敏感性和多元化取向。呼吸治疗师培养仅限于沿海省区个别医院呼吸科临床医生专业定向培训。呼吸治疗队伍一直处于未分化状态,大多数医学院、医院的呼吸治疗专业尚未设立,呼吸治疗工作主要由从事呼吸及ICU的医生和经过特殊培训的护理人员共同承担。他们大多是通过自学和短期特殊培训,掌握呼吸治疗技能,而没有经过正规学习。
1.具备呼吸治疗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能力;
2.具备机械通气、重症监护、氧疗、雾化治疗、胸部物理治疗、人工气道管理以及肺康复训练能力;
3.具备肺功能检查、高压氧舱治疗、动脉血气分析能力;
4.具备呼吸治疗相关仪器的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