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构成:学校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5%+高考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强基计划”的一大特点是条件严苛。首先,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招生计划,而是一个国家急需的战略人才培养计划,着眼于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因此,推出之初,就特别强调,培养方式的独特性,比如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培养计划、本硕博打通培养等等。其次,在遴选对象上,特别强调了两点:第一、有志于基础学科学习研究的人;第二,学科特长极其突出。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