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体系主要包括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理论课程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三类课程组成。
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大学公共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及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理工类以及艺术教育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为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课程。
专业方向课程为特殊教育的主干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实践课程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训、教育实习、教育考察、教育调查等。毕业论文(设计)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教育、教学和管理案例分析报告等。
特殊教育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以到各种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实践、理论研究、管理等工作。
也可以到企业从事特殊儿童、特殊人群的用品开发,还可以到大、中、小学心理咨询室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咨询或教学。到学前儿童特殊教育机构,儿童福利院以及各类特殊学校或普通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到各地康复机构从事康复训练工作,也可从事手语翻译工作或到民政、残联机构做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