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因为报考批次不同,所以最低录取分数线也不同,下列表格只展示部分内容,如想要了解全部内容请下载蝶变志愿APP查看。
院校名称 | 科目 | 批次 | 最低分 |
浙江大学 | 理科 | 本一批 | 648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理科 | 本一批 | 648 |
南开大学 | 理科 | 本一批 | 648 |
东南大学 | 理科 | 本一批 | 647 |
华东师范大学 | 理科 | 本一批 | 647 |
注:本表格推荐的院校名单只是一部分内容,仅作志愿参考。想要了解全部名单,建议下载蝶变志愿查看详细信息。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三所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志愿。体育、艺术类各批次暂不设置平行院校志愿,每批次设置第一至第四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并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在投档时按考生四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