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专业培养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及行政部门等从事科研、教学、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环境科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环境科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环境管理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一定的教学、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掌握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评价的方法以及进行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技能。
1.研究人员:从事环境科学研究、环境监测、评价、管理和规划等工作;
2.环境工程师:从事环保产品的开发,或进行环境工程和给水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3.教师:担任大中专学校相应专业的教师;
4.公务员:在中央和地方、各工业部委的环境科学研究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