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1、高考总分值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2.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
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订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专业考试
江苏省2022年对体育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和分值等要求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考考试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3〕15号)执行。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者为合格。其中:
1.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共四项,每项分值均为25分。
2.专项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3000米跑(女)、5000米跑(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各专项(田径除外)考试均包含选考内容,具体考试内容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开考前一个月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该科目分值为50分。
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未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或考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填报体育专业。具体的考试项目、考试内容、计分办法以及注意事项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下发的文件要求为准。
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联考和高校校考相结合的组织方式。2018年起,跆拳道、击剑、棒球、射击、手球、垒球、橄榄球、冰雪、赛艇、柔道、攀岩、摔跤项目实施全国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