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
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5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30分,体育术科170分。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130分,音乐术科155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30分,美术术科155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25分,舞蹈术科150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15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85分。
本科普通批分两次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次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第二次划定是在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含服从调剂考生),根据征集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
专科(高职)批是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3的比例一次性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文化录取分数线;未达到本科线的技能拔尖人才考生,可填报专科志愿并录取。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些学生出现滑档的情况。
春季高考分数线的划定与夏季高考的划定有一定的相似之处,那就是都与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