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因为报考批次不同,所以最低录取分数线也不同,下列表格只展示部分内容,如想要了解全部内容请下载蝶变志愿APP查看。
院校名称 | 科目 | 批次 | 最低分 |
桂林旅游学院 | 文科 | 专科批 | 348 |
景德镇学院 | 理科 | 专科批 | 348 |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文科 | 专科批 | 348 |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 文科 | 专科批 | 348 |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理科 | 专科批 | 348 |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文科 | 专科批 | 348 |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 | 文科 | 专科批 | 348 |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 | 文科 | 专科批 | 347 |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 理科 | 专科批 | 347 |
注:本表格推荐的院校名单只是一部分内容,仅作志愿参考。想要了解全部名单,建议下载蝶变志愿查看详细信息。
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在投档时按考生四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六门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愿(按从A至C或从A至E的顺序)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且其A志愿填报该高校,则按其A志愿投档。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分别按有关政策,并依照考生所报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其中,对单科优秀考生,按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中的最后一所院校志愿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