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天津美术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沧州师范学院
太原师范学院
晋中学院
鞍山师范学院
吉林建筑大学
长春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淮阴师范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宿州学院
上饶师范学院
曲阜师范大学
临沂大学
郑州大学
安阳师范学院
湖北师范大学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肇庆学院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南宁师范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曲靖师范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
咸阳师范学院
西北师范大学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北京城市学院
泰州学院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河北美术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大连艺术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长沙师范学院
齐鲁理工学院
齐鲁师范学院
北京语言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
河北大学
保定学院
廊坊师范学院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大同大学
忻州师范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
吉林艺术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
淮北师范大学
泉州师范学院
宜春学院
聊城大学
山东艺术学院
河南大学
洛阳师范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岭南师范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艺术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
四川美术学院
贵州民族大学
昭通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工业大学
西安美术学院
呼伦贝尔学院
楚雄师范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河北传媒学院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成都文理学院
黑河学院
琼台师范学院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书法学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在思想道德、业务文化、身心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旨在培养以书法研究、创作为主,兼具经济、管理能力的艺术品制作、经营与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重点培养学生的文史功底和书法创作、研究的基本能力,重视对学生实际能力的教学与训练。学生经过本专业的培养和基本技能训练,能在社会团体、学校、文化艺术部门、博物馆、拍卖行业及广告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书法艺术研究、教学、创作、艺术管理以及艺术品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