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学历:
“第一学历”者,即国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学历。普通初中、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上级是各省市第一教育局,毕业时颁发的学历是由第一教育局颁发,称之为第一学历。
统招出来获得的全日制学历,是第一学历。
第二学历:
成人高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其它继续教育形式则是由各省市第二教育局负责,颁发的学历则称为第二学历,第二学历指的是这种非脱产学习形式获取的学历。自考属于第二学历。
第二学历有两种获得方式:
一是指在修读普通全日制统招(第一学历)学历的同时,修读第二专业获得的学历;
二是在获得全日制统招学历后,在职获得的非统招学历,包括成人教育(业余、函授、半脱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广播电视大学(电大)和远程教育(网络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第二学历)的毕业生的学历从法律上予以保障,高等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同的待遇,其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学位都是我国学位授予的最高部门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发。
在国内,第二学历证书同样可以报考国家统招研究生、国家公务员。尤其获得第二学历的同学由于专业的复合型特点,成了各大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的首选,甚至成为一些企业的必备条件。同样,其工资待遇也比只获得一个学历证书的同学高出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