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全称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和家长都不可小觑的考试,因为它的成绩直接影响到高考的录取结果。
学考的成绩,在高考录取中不影响高考分数,但在录取中有参考作用。按照现行高考制度,在高考录取中,高考成绩仍然是划定各批次分数线和各校投档线的唯一标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折合成分数、不在高考总分中占权重。
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会计入综合素质评价表,与其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并随电子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对学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招生院校也可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学考成绩提出等级要求。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同一学科两次或以上考试且取得考试等级的,考生可用获得的最高等级成绩报考普通高校。
一、作为学生能否毕业的一个判断条件,比如浙江省,高中毕业条件之一是参加全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县不合格科目不能多于一门;
二、在高校自主招生时,作为一个招生条件来判断学生的中学学习情况,一般三位一体招生要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若干个A等以上才能报考相应的学校;
三、17年高考开始,浙江省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选考部分)将作为高考成绩的一部分,即通常所说的7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