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测试工作由各高职院校按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和接受监督检查。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对测试工作进行监督,我院将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对各校的测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全省单招考试时间暂定3月17日以后进行,3月底前完成考试。具体测试时间由各高职院校自行安排,并于3月1日前将测试时间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
测试地点原则上只设在单招高职院校校内。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置考点的,须征得当地市(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教育(体)局同意,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今年单独招生录取备案工作于4月27日前全部完成,分三步进行。
(一)成绩报送。各高职院校须于4月2日前登录“招考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报送所有参加单招测试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
(二)录取确认。4月6日,各高职院校通过“院校子系统”下载一志愿参考考生信息。4月11日-12日,完成一志愿考生录退确认操作。4月13日,下载二志愿参考考生信息。4月15日,完成二志愿考生录退确认操作,确定全部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办理备案手续。各高职院校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于4月25日前在网上远程确认录取名单,并打印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报表和审核后的录取考生信息报表,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单独招生录取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人数、确认人数、参考人数、录取人数、五类社会人员报考人数统计表、拟录取名单公示网址和网页截图、以及执行相关录取规则的责任说明等)一并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4月27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完成备案手续,备案完成后,各高职院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