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远;(4)原地推铅球。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在专业测试场地上进行,采用电子红外测量,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二选一)
(1)篮球
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2)足球
足球考试在室内足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计分原则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项目考试成绩占80%,专项技术项目考试成绩占20%。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在各县(市、区)集中进行。单报本科的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的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的体育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专业合格线的划定: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确定为60分。
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体育类本科院校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按当年江西省确定的普通本科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体育类高职(专科)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