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星期二)14:00至2月26日(星期六)16:00,考生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或东方网、“一网通办”PC端、“随申办”移动端,输入本人高考报名号和密码(初始密码由考生身份证号码中的第4至6位和第10至12位的6位数字组成),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参加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1月份)的考生,可查询外语(1月份)科目成绩;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的考生,可查询春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
1月26日(星期三)起,考生成绩通知单将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EMS)按照考生高考报名表上填写的本市通讯地址投递到考生家中。
参加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1月份)的考生,其成绩通知单上提供外语(1月份)科目成绩。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的考生,其成绩通知单上提供以下内容: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附加分(若有)。
考生可于1月26日8:00后,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官网查询成绩通知单投送情况(具体操作办法如下:点击进入高考成绩通知单界面查询,输入本人准考证号及相关验证码,即可搜索到考生本人成绩通知单的邮件号及邮件投送情况)。成绩通知单经两次投递后仍未收到的考生可拨打查询电话:021-52609738,查询时间:1月26日-27日(每天8:30-17:00)。1月30日12:00后,仍未妥投的成绩通知单全部退回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地址:杨浦区民星路465号)。
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1月26日(星期三)9:00至16:00,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成绩复核。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考生使用14位数高考报名号作为用户名登录成绩复核系统,初始密码由考生身份证号码中的第4至6位和第10至12位的6位数字组成,登录后可以修改密码。
2.登录后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所提示的部分科目成绩以验证身份。
3.身份验证通过后,在申请页面勾选申请复核的科目后点击“提交申请”,看到提示“提交成功”的红色字体即表示申请完毕,退出请点击“退出系统”按钮。
4.考生如需修改勾选信息,可在开通网上申请的时间段内再次登录系统修改科目。复核科目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最终申请科目为准。
5.考生网上填写完毕后,可退出系统重新登录,查看确认本人申请的复核科目。
6.1月27日12:00起,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成绩复核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月26日16:00。
7.成绩复核只核查答题纸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试卷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的成绩总分。不得查阅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