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根据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审核结果划定免试认定改革范围,2017年及以前加入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省份的高等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自2022年起可以参加免试认定改革。
通知要求,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根据师范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分类确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要加大师范教育投入,整合资源,不断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要认真做好《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颁发、免试认定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强化师范生培养过程和结果质量监测,指导高等学校做好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认定工作。
通知强调,对有关高等学校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纪依规取消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免试认定资格,核减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招生指标,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为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办法,吸引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2020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开展教师教育院校办学质量审核,审核通过院校相关专业的师范毕业生可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建立健全教师教育院校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的制度。
教育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2020年,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了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积累了经验。
2022年,教育部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在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中稳步推进免试认定改革,将教师队伍质量关口前移到培养院校,压实培养院校建立健全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的责任,切实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让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成为教师队伍后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