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到考点学校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报考体育专业特招生的考生须提供:在高中阶段获得我省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的证明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提供以下之一材料:1.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证明;2.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3.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证明。
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在报到时暂无法提交相关证明原件的,须递交个人申请报告和由学生所在中学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书面承诺于2022年5月31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相关证明原件。逾期仍无法提交的,专项测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二)考生到考点学校报到时,应了解考试编组、检录时间、考试时间、考场分布、考试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熟悉考点环境以及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检录、候考和考试,逾期不补。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体育测试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于考前14天通过支付宝完成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如实申报考前14天内本人健康状况,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做好个人防护。请考生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体育专项测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高水平运动员一般是指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