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1月8日(星期六) | 9:00 - 11:30语文 | 1:30 - 3:30数学 |
1月9日(星期日) | 9:00 - 11:00外语笔试(含听力) | |
1月10日(星期一) | 8:00 - 11:40外语听说测试 | 1:00 - 5:30外语听说测试 |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每科开考前45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进入考点,应主动接受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等必要检查。语文科目考试在开考后15分钟(上午9:15)禁止考生进入考点考试;数学科目考试在开考后15分钟(下午1:45)禁止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外语科目考试考前15分钟(上午8:45)禁止考生进入考点考试。考生可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
二、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及涂改液、修正带、蓝牙耳机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设有听力考试的英语科目,其听力考试将通过上海人民广播电台长三角之声统一播放,收听频率为:FM(调频)89.9兆赫、AM(中波)792千赫。考生须自行携带备有耳机(蓝牙耳机除外)的收音机,并应确定机器能正常运作,另须备足电池。地处梅山、大屯、张家洼考区的考生和非通用语种考生外语听力考试采用CD光盘形式播放。听力考试不设备用考场。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四、考生进入考场,即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考生本人姓名、准考证号,正确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除外)。考生答题时,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六、考生须在答题纸规定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答题纸客观题须用2B铅笔涂点,涂点要规范。不得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七、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门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一并交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