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征集志愿对象
未被录取的考生,分数在所报科类(以考生准考证号码前两位为准)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可填报征集志愿。已录取考生不能填报征集志愿,分数未上线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无效。
各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升本117分(艺术类105分),高升本:175分(艺术类120分),高升专:140分(艺术类105分),详见《省招委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鄂招委[2021]3号》)文件。
二、公开征集志愿时间
12月22日,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和计划情况,考生于12月23日填报征集志愿,截止时间为23日17:00时。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26日至29日。
三、公开征集志愿办法
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从湖北招生信息网下载征集志愿表,也可到市(州)招办领取征集志愿表。按征集志愿表要求填写相应的考生基本信息和征集志愿信息,将填好的志愿表交市(州)招办,完成征集志愿填报。
在填写征集志愿表前,建议考生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成人高校招生”栏查询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和计划,也可到市(州)招办查询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和计划。考生只能按照省招办公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和计划填写征集志愿表,填报其它院校及计划属无效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表上设两个院校志愿和一个服从院校调剂志愿,填写了服从院校调剂志愿的考生即表示服从省招办的院校志愿调剂。
2.征集志愿只填报学校,不填专业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即表示愿意服从所填院校的专业调剂;对专业有特定要求的考生,应查询院校的专业设置情况,以免误报。
3.考生只能选择与自己原报考科类一致的院校报考。填报志愿与自己原报考科类不一致的属无效志愿。
4.考生必须按照填报要求完整、如实的填报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填报项目不得有缺漏。
5.考生填报志愿表时,要在志愿表标示的位置附上相关证件(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复印件。
6.征集志愿录取考生,请直接与录取院校联系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按院校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录取院校将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