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英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10门学科。其中技术中信息技术为必考科目,部分省市还考通用技术。
考试方式:
学业水平考试采取书面考试和操作考试两种方式,书面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操作考试的科目为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
1、学业水平考试是鉴定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质量的水平考试。不同于具有选拔性质的高校招生考试,也不同于为学分认定而设置的模块考试。
2、学业水平考试是考核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检查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公平、公正程度的重要手段。
3、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是高等学校招生选拔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4、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保证普通高中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有利于监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不断提高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