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调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招生项目。
2.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4.对于进档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瀚德实验班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数学,其余各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排序规则按各省份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作为参考。
5.英语专业要求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英语口试,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国际经济与贸易(瀚德实验班)和法学(瀚德实验班)专业对英语要求较高,建议考生谨慎报考。
6.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在北京师范大学众多的优秀专业中,称得上最好的专业有18个专业,这些专业是国家级重点学科,也可以说是北京师范大学的人才聚集地。
地理科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化学、环境科学、教育技术学、历史学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思想政治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天文学、物理学、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影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