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项目 | 考试时间 | |
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 | 1月8日-10日 | |
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 语文、数学、外语(笔试、听说测试) | 1月8日-9日 |
化学、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生命科学 | 1月15日-16日 | |
信息科技 | 1月17日 |
一、考前
1.考前14天,考生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或“亲属随申码”申请,同时下载相应考试项目的《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1—5),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考前14天内,考生原则上不得离沪。若有离沪情况或从外省市来沪赴考的考生必须向就读学校(社会考生向报名所在区招办)报备,并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下同),无法提供报告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若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请向就读学校(社会考生向报名所在区招办)报备,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考前14天内,考生若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考试当日必须携带考前48小时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场。
二、考试
5.考试当日,请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和身体健康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首场考试时须携带《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予监考员。
6.考试当日,若考生入场两次测量体温均≥37.3℃,须听从考点安排在指定考场或场次进行考试,考后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7.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须听从考点安排,按要求进行考试。
8.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建议考生在笔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听说测试期间可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佩戴。
三、考后
9.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家长如有接送考生的,应服从公安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在考点门口聚集。
四、其他
10.鉴于近期疫情情况,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和考试期间避免前往或途径非低风险地区,避免参与聚集性活动,非必要尽量不外出,并在各种场所要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考试期间,请家长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11.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该项考试考前提示和上海市最新防疫要求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上海招考热线”和就读学校、区招考机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