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适当地做一些新练习,更要重视对以前做过的习题的再利用。对做过的题目加以梳理和消化,“蓦然回首”,我们就会发现,所谓的方法与策略,其实一切都在“灯火阑珊处”呢。
1.利用错题减少失误。曾经做错的题目是最有价值的题目。通过错题能让自己知道学习中的问题与不足。在最后阶段,我们要安排更多的时间对错题进行“回头看”,真正让错题“错”有所值,把错误变成备考复习的宝贵经验。
2.回味典型题提升能力。学生已经做了太多的题目,现阶段需要我们善于从中去汲取智慧和经验,通过整理,按一定的题型(描述类、意义类、体现类、措施类、启示类、原因类、评析类)找一些典型的好题,分析各类题型的命题特点,建立各类题型的解题模型,做到胸有典题,考场从容。
地理课的特点所决定的。运用比较法就是把这一地理事物和另一地理事物进行比较,尤其是充分利用各地的乡 土地理事物同其他地理进行比较,从而获得新的地理知识,形成新的地理概念。现在,比较法不仅在教学、总复习中被广泛应用,而且在各级各类命题考试中也常出现。
在地理学习中,以选择同类地理事物的相似特征作比较最为常见,目的是有利于减少头绪,减轻学生负担。如常常把亚马孙河与刚果河(扎伊尔河),喜马拉雅山脉与阿尔卑斯山脉,海河治理与淮河治理进行比较。
作为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已知的,不能选择那些尚未学过的地理事物或现象进行比较。
作为比较的对象应该是本质特征相同或相反的两种地理事物或现象。还应该具有典型性,即对比各点,无论异同,都要个性鲜明,特征突出。此外,选定比较对象时,还要遵循“就近取材”的原则,不要舍近求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