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要认真阅读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所在考区考点发布的防疫及考试公告等内容,并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考生须在考试当日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持准考证、身份证、天津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个人健康卡进入考点。考试期间,家长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须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识别信息将作为考生实际参考的重要依据。面试考试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在备考区抽签,请考生预留好充足时间到达备考区域。抽签结束后由专人引领到达候考区域,在候考区域排队抽取当场考试的考号,抽号完毕后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生须按抽号顺序依次备考,凡点名三次未到者,一律按放弃该科考试处理。考生抽取的考号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并须保存至考试结束以备查验。笔试考试时,乐理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迟到视为自动弃考,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听写科目开考后,考生迟到即视为自动弃考,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4.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不得佩戴任何饰物,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特别是手机)、录音录像设备入场,否则按违规违纪严肃处理。
5.考生入场后听监考人员报抽取的考号号码后开始考试,期间禁止发出任何与考试无关的声音,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的言语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面试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点要求确定是否佩戴口罩,其他时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笔试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试结束后,经主考教师示意后方可离开考场。
根据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考前、考中、考后”全周期健康管理的要求,考前14天内有离津史的考生,严格实行“2+2”核酸检测管理,即考前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返津后48小时内1次,考前24小时内1次),并持阴性报告参加考试,未按要求提供2次报告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后必须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考试后第3日1次、第7日1次),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健康监测小程序中进行查验,未按要求提供考后2次报告的,计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2月11日至12日。
面试科目(声乐演唱/乐器演奏)时间为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笔试科目时间为12月12日,乐理科目8:30—10:00,听写科目11:00—12:00。
二、考点信息
2021年12月11日面试考点:天津音乐学院北校区十一经路校门(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
2021年12月12日笔试考点:天津音乐学院南校区八纬路校门(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与八纬路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