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从11月25日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监测情况。建议考生从11月25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甘。
(二)考生要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并将《健康承诺书》交回学校存档备查。
(三)考前14天从高、中风险等级地区回甘的考生,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相关核酸检测。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距离。
学业水平考试各省市每年组织2次,时间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考试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成绩按最高一次记录。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允许离校后继续参加考试,所有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由学校记入学籍档案(纸质与电子档案),并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列呈现。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在高考录取中不影响高考分数,但在录取中有参考作用。按照现行高考制度,在高考录取中,高考成绩仍然是划定各批次分数线和各校投档线的唯一标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折合成分数、不在高考总分中占权重。
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会计入综合素质评价表,与其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并随电子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对学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