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本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