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报考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信息”“简历信息”由考生本人录入,并承担因数据错漏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特别要注意和新课改密切相关的“报考信息”中的“考籍号(会考号)”“往届年度”“往届考号”和“9月听力考号”等信息项。
(二)应往届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的考生,业务类别应选择“普高”。否则,造成考生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参与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要确保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或会考号有关信息,以及考生学籍有关信息和网上报名相关信息的一致性,并积极协调学籍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维护渠道畅通,及时完成错误信息的修改。
(四)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未办理或丢失二代身份证以及二代身份证无法读取的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安部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未办理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五)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签字后至被高校录取入学报到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因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不能电子注册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邮寄地址要详细具体,保证录取通知书能够及时准确送达。